商务部和海关总署:塑料等出口不受约束

时间:2024-02-04 05:04:08

  为履行国务院决议,坚持外贸稳定增长,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交易约束类目录做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  一、将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》(下称44号公告)约束出口类目录中的部分塑料原料、塑料制品、木制品、纺织品等合计1730个十位产品编码除掉。

  二、调整后的加工交易约束类目录合计500个产品编码(见附件),其间约束出口106个,约束进口394个。展开约束类产品加工交易事务,仍按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97号公告》有关法令法规履行。

  三、本公告自2009年2月1日起履行。本公告附件所列产品,在施行过程中以2009年度海关产品编码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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